人才招募

招募案號 TA011803260002988
用人單位 內科部胸腔內科
應徵職稱 主治醫師
需具備證照或受訓證明 1.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書者2.具ACLS證照者
學歷等級 學士(含)以上
科系 醫學系
經歷
專長
其他 1.對胸腔醫學相關研究有熱忱者2.對住院醫師與實習學生之教學有熱忱者
其他應檢附資料 甄試者請繳交下列資料,請使用A4規格紙張影印勿修剪:1.彩色1吋照片乙張2.身分證(正.反面)影本3.畢業證書影本4.醫師證書影本5.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證書影本6.ACLS證照影本,並於公告截止日前(郵戳為憑)寄達本院人事室(註記應徵案號及職稱),逾期不受理,視同未完成報名;個人資料恕不寄回7.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同胞(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戶籍謄本)8.持國外學歷者請另行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
考試項目 ■筆試 : 50 %
■口試 : 50 %
□電腦操作 : 0 %
□技術實作 : 0 %
□其他 : 0 %
筆試考試範圍 內科學,呼吸學,ACLS
電腦操作出題範圍
技術實作出題範圍
專案考題
備註 1. 現任本院員工如欲轉任報考,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自行完成網路報名及繳交資料,並於考試日前持院部長官同意奉核之報告,始得參加應試。
2.依「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」:本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『單一中華民國國籍』;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,香港或澳門居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,方可辦理進用。
3.依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」及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:各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應迴避任用。
4.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人才招募官網查詢:初審資格、考試時間、地點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