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募案號 |
TA012001220003761 |
用人單位 |
外科部 |
應徵職稱 |
(109年)住院醫師 |
需具備證照或受訓證明 |
中華民國醫師證書 |
學歷等級 |
學士(含)以上 |
科系 |
教育部認定國內外大學醫學系畢業 |
經歷 |
已完成或即將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 |
專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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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(1)已完成「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」者需檢附完訓證明或109年7月底前完成「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」者需檢附在訓證明。(2)需為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。 |
其他應檢附資料 |
甄試者請繳交下列資料,請使用A4規格紙張影印勿修剪:1.彩色1吋照片乙張2.身分證(正.反面)影本3.畢業證書影本4.醫師證書影本5.已完成一般醫學訓練或在訓證明影本,並於公告截止日前(郵戳為憑)寄達本院人事室(註記應徵案號及職稱),逾期不受理,視同未完成報名;個人資料恕不寄回6.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同胞(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戶籍謄本)7.持國外學歷者請另行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|
考試項目 |
□筆試
:
70
%
□口試
:
30
%
□電腦操作
:
0
%
□技術實作
:
0
%
□其他
:
0
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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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試考試範圍 |
參考資料:108年度外專考題 |
電腦操作出題範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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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實作出題範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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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案考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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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1. 現任本院員工如欲轉任報考,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自行完成網路報名及繳交資料,並於考試日前持院部長官同意奉核之報告,始得參加應試。
2.依「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醫療事業基金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」:本院各類聘雇人員進用必須為『單一中華民國國籍』;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,香港或澳門居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,方可辦理進用。
3.依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」及「公務人員任用法」:各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應迴避任用。
4.報考人員後續請自行至本院人才招募官網查詢:初審資格、考試時間、地點及是否錄取等相關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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